2023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景德镇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赋予的各项职能,不断完善了国资监管新体系,强化了监督问责制度,构建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增强了市国资委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和工作执行力,有效地保障了国资监管和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保障
1、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本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委办公室。形成了本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全委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政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考虑、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落实,有效地加强了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2、注重法治教育培训。首先我们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了长期规划,完善了本委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专门下发通知安排党委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活动,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同时,我们还利用每周二的学习例会,有计划地安排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如突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宪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再学习、再提高等等。
3、努力营造法治氛围。本委从拓宽活动载体,培育法治文化入手,通过网站专栏、现场活动、主题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了法治工作氛围。有关法制宣传、普法学习的内容多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同时,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考试中,我委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规范管理,依法提高行政能力水平
1、积极探索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体系。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授权监管相关办法和措施,全面构建国资监管新体系,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切实履行各自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和健全完善统一的监管制度和考核办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编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文件汇编》,下发各出资监管企业和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使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工作。
2、逐步建立授权经营管理体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出资监管企业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优秀股权机构合作,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3、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机构,有效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算审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并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挂钩,对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行为的将依法认定并追责。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加强董事会内部制衡约束,加大外部董事比例,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4、不断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思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履责,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事项,清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适应以管资本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章程管理、股权代表管理等制度。
5、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出资企业财务监督与评价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升投资决策水平。在探索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形势,对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把握好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的正确方向和工作节奏,统一步调,形成合力。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相关的自查、汇总及清理工作。清理了2023年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4件;梳理了国资系统内42件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已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不修改继续沿用的部门规范性文件41件。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国资委充分认识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共信息平台公开市国资委系统经济运行、项目建设、改革改制、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工作动态。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市国资委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积极发挥“国有企业改制和劳资关系问题专项调处中心”的作用,提出工作方案,作出费用测算,提交市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研究决策。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和领导批转或交办的上访信件,我委接待同志都能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热情接待、细心解答,做到能解决或符合政策应解决的,提出解决建议转委职能部门或商其他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无条件解决或涉及政策规定的问题,给出明确说明和政策解释,防止久拖不决引发新矛盾。
(三)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企业守法信用体系
1、完善企业守法信用依法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市国资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了凡是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投资新设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家出资的地方金融企业在工商注册前,先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占有登记手续,工商注册部门凭市国资委登记备案后的《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从源头建立起守法信用诚实机制。
2、稳步建立出资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依据2014年11月市国资委印发的《景德镇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出资监管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鼓励、指导出资监管企业规范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明确各国有企业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发挥核心人物的核心作用,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不断拓展法律管理职能,不断加强国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同时,国资委机关也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负责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对国有资产管理,企业改制和重组,对发生的重大事件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代理本委民事诉讼方面的相关事务;参与企业重大法律事务工作。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了本委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工作力量。
3、高度重视出资监管企业的信用等级。维持好重点领域的出资监管企业黑猫集团、市陶文旅集团、市国控集团、景陶集团、市城开投公司、市古镇投资公司、市合盛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大力倡导市昌南驾驶员培训服务公司、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守法诚信经营。
4、加大“诚信守法”宣传学习。充分利用市国资委及企业的网站、微信平台、内部刊物及宣传长廊等载体对守法诚信进行立体式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对干部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干部依法决策能力、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企业职工依法维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里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措施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常抓不懈。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并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导,实现监管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互相促进;
四是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形式,发挥网络技术的独特优势,提高宣传教育质量和效果;
五是要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资产监管、资产经营、国企党建、纪检监察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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