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
现将《景德镇市国资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景德镇市国资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景德镇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市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我委出资监管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找准影响本质安全的短板弱项和根本对策,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本整治,逐步减少产生问题隐患的因素,推动我委出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递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我委各出资监管企业深化隐患攻坚、强基固本、效能提升三大重点工作,树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统筹推进各大攻坚专项工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提升应急能力。
(一)突出重点推进隐患攻坚。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根本整治。督促各出资监管企业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基础上,组织学习行业部门新出台、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底前要对标对表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标准。各出资监管企业集团本部一级公司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充分利用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实现精准排查、根本整治。
2.推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危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矿山、旅游、商贸等行业为主,聚焦宾馆饭店、体育馆、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针对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失、违规用火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有查有改有台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严格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标准,超设计使用年限、不满足的一律强制报废,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改造。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标准配齐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升级微型消防站等;2026年底前结合消防智能系统进行科技应用,有效提高老旧场所的消防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4.淘汰退出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严格实施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制度。开展高风险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研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积极创建危化品、火炸药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矿山、危化、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5.开展事故教训吸取和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深入查找存在于事故背后、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深层次问题,研究剖析、对照思考同事故类型、同行业领域、同地区系统的典型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思想认识、管理、技术、设备等全方面改进提升。组织开展事故警示“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发一本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手册、开展一次事故震撼警示日活动、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开授课活动、开展一次事故反思,进一步深挖根源、触动内心、动真碰硬、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狠抓基础推进强基固本。
6.强化基层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机理分析等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要确保达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实际效果。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演练机制。2024年底前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标准,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能力标准、技能水平、任务清单、履职到位标准等。严格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7.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国内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适合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3年规划,确保2025年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所成效。
8.推进基层班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开展党员示范岗、学习先锋楷模精神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健全荣誉表彰机制,在广大职工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选拔培养“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全面提高基层班组产业工人技能水平。
9.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体系建设,形成“结果考核、过程评价”相融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24年底前在原有事故考核基础上,推动安全生产风险过程评价内容纳入业绩考核。建立任务跟踪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月度、季度、年度评估和即时考核;通过总结反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引导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10.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根据《景德镇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科学评估明确风险等级与类型,采取相应检测和管理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公告公示机制,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控风险。
(三)统筹协调推进效能提升
11.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构建基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风险事件为研究对象的监测预警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既要对已发生的事故查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又要加大对未遂事故、涉险时间的统计分析;利用事故树、事件树等专业工具,剖析事故时间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准确致因,尤其是突出在不同阶段采取阻断控制的预防措施;通过统计分析未遂事件、伤亡事故,监测事故发生趋势,从企业查找漏洞、补齐短板,防范事故发生。
12.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出资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评估,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企业应急人员、技术、物资、装备情况进行摸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形成专常兼备、反应迅速的应急力量体系。推进企业应急救援综合平台建设,联动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督促指导企业强化企地联动,主动做好预案衔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在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抢险中展现国企责任担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出资监管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动有关任务措施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子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本方案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定期协调推进,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全面、系统梳理在本质安全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今后三年的治本之策,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好表率。
(三)强化服务督导。市国资委适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力量,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联合督导检查、现场调研等方式,强化对企业的主动服务和技术支持,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突出示范引领。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好经验、好做法和突出工作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各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作任务走深走实,力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考核问责,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及时跟踪了解企业进展情况,并将有关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进行纠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督导,对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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